拾忆并非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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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拾忆并非失忆
拾忆并非失忆。第一章
这是一本追溯的书。
害怕成熟的某方面原因莫过于只有闭上眼睛才能看的清这最真实的自己,少年时谁也没有因为失去而极力的颓废过,因为知道有一天再次会在再次碰到,可是当长大了才明白,失去的,就是失去的。——彭羽
第一章最不懂得的人
其实彭羽是个幸运的人,毕业后找到一份并不辛苦薪水也满意的工作,也只有在此时他才偶尔回想当初的同伴叫他不要这么拼命的学习他没有急着赞同和反对,只是默默的做着自己愿意做的事,他有着并不殷实的家境,但他有幸福的家庭,爱他支持他的父亲母亲,所以他很知足,因为幸福,他很知足,也因为知足,他很幸福,至少在长大很久以后彭羽还是会疑问,为什么自己当初在儿时的游戏中总是扮演着赢家,老人都唠叨着那句“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一点都不能体会在彭羽的身上,重重的黑框眼睛,老式的衣服,貌似从高中就穿起过一般,黑色的帆布鞋配着黝黑的皮肤,若不是他手上的再过二十年也不会失去潮流的手链,他的一身都会被淹没在人群中,至少从外表上来看,他这个人毫无闪光点。对于算得上少许的知识分子的他来说,他的衣着在同样的社会领域人群当中绝不算光鲜
烈日炎炎的下午,彭羽正赶着去开公司的紧急会议,导致正处于享受周末的他也不得不抗拒着室外的高温,穿起正装,打起领带。在等公交的时候,偶然间看到站在角落树荫下避暑的女孩,白色的齐膝群配搭着咖啡色的T恤衫,拿着手遮挡着额头上的烈日,虽不说样子有多么的沉鱼落雁,但很符合女生少有的书卷气,利利落落的,也是,十八asd九岁的女孩只要不是抹着很浓厚的妆束都不会给人不同世界的感觉,适当的素妆反给人庄雅的形象。
如今的她,也这般大吧。。。彭羽似乎又一次想起了某人,不知道,她现在还和以前一样么。
彭羽觉得自己今天特别不对劲,自己是个合格的吊丝,好好工作,等到适当的年纪在准备一场适当的相亲,平常描绘女生的脑细胞并不活跃,而这时的他就那么突然的就想起了一个女人,哦不,应该说是一个女孩,还是两次。
其实思念这种东西,就像枫树上秋黄的叶子,也不知是何时,一旦第一片树叶着地后,就疯狂的拉开帷幕了。
那是在很久以前,只记得那时很小,有多小呢?彭羽也记不清了,其实小时候的彭羽没现在这么老实,只稍微的记得那时的他常常和邻居的女孩一起比嘘嘘,谁将是世界的赢家,胜利者将拿走对方的糖果,在那个阿尔卑斯还没有风靡全球的年代。在那个只懂得玻璃珠比一元钱更值得自己拥有的年代。开心的事很容易就能得到。
“毛头!你又在这拉尿,看我不回家告诉你妈去”
说话的是一个个子比彭羽大半个脑袋的女孩,扎着羊角辫,似乎就像《西游记》里面的哪吒一般,叉着腰,单手剑指。其实这闺女也并不是年龄比彭羽大多少,顶多三个月左右,可人的生理就是这样,对于小时候同龄的男女来讲,一般女生早期都比男生要发育的早,不管是力气和识是非的能力,相对于每个人的童年女孩大多数扮演着霸主的位置,女孩是谁呢,其实就住在彭家对门,在那个时代,对门之家,亲来邻里的都有很多的闲话聊,所以打小这周围的孩子们也都是热热闹闹吵吵嚷嚷的,李胖子放个屁的事都能吵嚷着一会全村娃子都知道。丫头名叫刘芹,本家不知是哪的,因为家里父母有文化,姑娘打小就懂的多,哪家的孩子不听她的话她都能变着法子让孩子家的父母揍他,所以家家的孩子都怕她,一来二去丫头也养就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也乐意没事去娃子堆里找茬去,可是娃子天生长的伶俐,说起好话来嘴巴又甜,特讨老人喜欢,所以孩子们也没辙,也不知是不是彭羽小时候脸上贴着桃子,小姑娘们特乐意找他,也得是娃子天生爱疼人,哪家丫头糖果掉在地上,他也会把自己多于的糖果分给别人,当然,收下的人不再多数,彭羽家不算大户人家,吃的糖是那时的薄荷的方块糖,一两块可以买一大袋子,也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喜欢这种糖果,毕竟添加的味道少了,再者就是彭羽小时候也生的可爱,白白胖胖脑袋周围都剔光了,只有头顶有头发,留到前面成尖状,大人们就习惯的叫“毛头”一来二去孩子们也学会了。刘芹这丫头也最爱惹这“毛头”,也不知为何,可村里的老人总都笑着说这才是两小无猜。
话音为落,丫头就准备去揪毛头的耳朵,毛头见势不对,说又说不过,打又打不赢,撒腿就跑,丫头咬牙大骂也跟着后面追,两小子家住南门村,隔村不远就有个小山,乡下的农户居多,一般自己种田若离不远小山坡的话,便将家人葬在这里,一来可以保佑庄稼,二来祭奠方便,有念想的时候看着也方便,平常孩子们也在这里躲迷藏,寻刺激,一般小孩来的少,家里人也不准孩子到这来,那时的人们迷信,怕孩子体虚,遭到不干净的东西,孩时遭祸端,毛头也甚是机灵,知道刘芹不敢来,想着吓吓她,让她不敢进来自己多一会傍晚回去便是,可也真是无巧不成书,小丫头今儿也只是想逗逗毛头,可到了这里丫头可真怒了,好好你让我欺负一下就算了,你竟然反抗,真以为我不敢进山教训你么,于是一狠心也就跟着上山了,毛头心里正乐着,突然一回头吧自己吓坏了,刘芹这娃子脸上冒着红气这分明是真生气啦,这下可了不得了,接着就往上走,专挑陡坡走,这样其实慢了下来了,后面的妮子可也走的不快,但也是吃奶的尽,一面是火气很大,平常在自己面前的小子今天是有脾气了,另外其实自己也是害怕,没来过,只听老人们说什么孩子在这里玩,乱在坟上撒尿,回去就发高烧,是土里人儿感觉有生人气,出来把魂给带了一点走了,其实那时候老人说这话也是有原因的,第一怕孩子上去玩给着了就扯写话虎着孩子,二来就是哪家孩子无故高烧都觉得跟这些有关。总之不管怎样,丫头是真害怕,害怕中就夹杂着更大的怒火,心里责怪着毛头。
不知不觉,天色也不早了,村落傍晚以渐渐火红的太阳伴随的云彩在长大的钢筋水泥冰冷的城市中是无法拥有的,刘芹是真没力气跑了,天色渐渐的暗沉,心里也是越般的害怕,各种神怪的影子匍匐着,感觉到处都是洪荒猛兽,越想越害怕,脚一哆嗦,就栽倒在地上,也想起来,但女孩的天性使然,因为害怕,浑身没有力气,傍晚的的暮色是最快消逝的,眼瞅着天就渐渐的黑了,也后悔不应该来这里,可越是想的越多脑袋也就不冷静,坐在地上就朝着前面喊着;“彭羽你快回来,我不抓你了”喊声中还带着哭腔。其实毛头也没跑多远,想着也是,以前在这里疯耍都有一大帮的孩子,如今自己一人,想着也怕,故意放慢脚步,好让自己和丫头不要隔着太开,彼此有个照应,如今听着这话,也就找个地方躲着,也不知是真假,怕一出去刘芹这妮子恼羞成怒找他的麻烦。
妮子这趟哭。。。。这可是真害怕了,想想也是啊,才多大的孩子啊,边哭边瞄,希望哪里有人能从哪里跳出来抱起她飞离这里。可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可坏了,隐隐约约就感觉一只绿油油的眼睛在暮色下恍惚着,在大山里待过的都知道,这是野狗的眼睛,传说中狗只有吃了人肉才会变成绿眼睛,而且越吃越绿,绿的像宝石一般,其实人们不知道,野狗瞳孔和人类的不一样,白天看不出来,只有在夜里会分泌类似磷的分泌物,所以看着是绿色,不过野狗吃人也却有其事,那个年代,做为人都很难吃的饱何谈动物了。但也吃的并不是活人,只是有的狗年迈以大,断了觅食的能力,加上活了久了,也有点灵性,就刨坟嚼尸。
其实这狗也是被妮子的哭声引来的,大家稍有年岁的都知道,猫的叫声就类似于小孩的哭声,这条狗是个母狗,万物皆有灵性,特别是母性动物,以前也有孩子落在山上被野狼野狗叼去给养大的。这条母狗也已有身孕,秉自母爱之心,过来看看,以为是猫产子后自身遭遇不测的,给捎回来。总人言人道浮屠,双宿转眼两茫茫,其实何止是人呢,世间动物一样,你看如今,各种动物保护协会,各种爱护动物运动,小区的小猫小狗,有的活的比人都舒坦,所以说社会好,则万物灵。
刘芹的脑袋里全是关于自己如何被吃掉的画面,蒙了,脚也不听使唤,想逃都逃不掉,这时,一只小手按住了她的她的头。刘芹最后记忆就是感受到人生中除父亲以外的胸膛是这么的安全,便沉沉的睡去,她真的累了,跑了这么久,又受了惊,身体和精神都感觉到了疲惫。
毛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出现,记得那时他抱着刘芹蹲在地上,其实自己的脚一直在打哆嗦,他只是盯着那双眼睛,直到自己精神恍惚后的睡去,他清楚自己很害怕,非常害怕,清楚的程度就像根本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不逃跑一样。
现实中,美丽的故事总有茫然的结局,过完那个夜晚除了毛头让父母打了一顿以外,刘芹这丫头反而更爱找他麻烦,直到他读了高中那年,刘芹搬走了,小丫头最后还不饶的找到了彭羽,气势汹汹的说;“彭羽,电视上说人长大了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来,这有个绳子,我给你系上,免得以后我找不到你,你听着,假如你以后敢把它弄丢了,我就将你往茅坑里丢炮仗的事告诉你妈去”说罢就低下头给彭羽的手腕系着一根细小却很结实的东西,系完后,这妮子还是没有抬起头,只是呆了一会说道;“我要搬走了”便低头走了。
彭羽不知道那天为什么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见刘芹的眼睛,甚至她的脸,以至于现在很难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只是常常看着手上链子发呆,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庆幸过这位有生以来唯一一个女霸主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