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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繁华(阿榆说)

大家都称我阿榆,毕业后我从一个北方的一个靠海的小城镇来到上海。

我是上海流浪的人,上海繁华,人也有一种都市气息,可惜我在人群中总有挥之不去的自卑感,一种声音提醒着我,我是一个过客,在这里没有家,我也没有资本去那些高级场所消费,每当看到那些开着奥迪,穿着白衬衫的人们,我总是扭过头,迷茫的望向远方。

繁华并不属于底层中奋斗的人,这些人的生活有三分之一耗在公交车上。就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男人,姑且称他为老沙吧,三十多岁,于我而言,有一种难以抵挡的魅力,这种魅力不来源于肌肉也不来源于金钱,而是一种眼缘之间的惺惺相惜,他的眼神能透过人群。我进了他的公司。

我生性有点笨,学东西慢,于是在公司我也觉得有一种孤独,难以融入,可我没有放弃。我在公司附近找了一个公寓,工作完,这就是我的天地,听听音乐,读些文摘,便是我最惬意的时刻。

我虽然是慕名来来,对老沙有着些许好奇,却不喜欢向同事打听私事,因此对于他我还是停留在原先的丁点记忆上。上班后不久的一天,我就碰上了他,我起得早,总是慢悠悠的去公司,当我快进公司门口时,一辆黑色的奥迪从我身边擦过,超过我进了停车场,当他打开车门出来时,是他,我即惊奇又害怕,因为我们快相遇了,不到一米的距离。

我故意放慢了脚步,他往这边看了看,也故意放慢了脚步,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并对他笑了笑,他也笑了笑,然后他阔步走开了,我尾随其后,进了同一个电梯。电梯内不是充满了尴尬冷漠就是所谓的暧昧,我觉得很压抑,扭头看着电梯内张贴的广告,饮料的广告。我的电梯到了,便匆匆的离开了,不知道他什么感觉什么表情。

都市的感觉除了气派时尚,另一点就是迷醉,体现淋漓尽致的地方就是酒吧。很多上班族,下了班之后就去酒吧,忘掉寂寞。几乎每一天下班之后,公司的同事就相约去KTV或pub,我应下了,因为我也想见识一些上海的酒吧与小乡镇的酒吧有什么不同。

动感的音乐把人推进一种醉生梦死的状态,穿着贴身短裙的白领们此时有了另一种神态,吧台前,有男男女女晃来晃去,有一种东西叫调情,它可以以高贵委婉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下三滥流氓的形式出现,总之结局只有一个。

喝了一些酒,还没唱一首歌,我就借口到洗手间,其实那不是我的借口。对于喝酒容易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是滴酒未沾却满脸通红,另一种是肠胃分解酒精速度很快,对于这样的人喝酒就如同喝水,要不停地跑洗手间,我就属于后者。

我不会唱歌,总是靠着一个交情甚好的女同事帮我,在包房里,我也很被动,总显得有那么点矜持,不过我酒量好,同事就得过且过了。有的同事总是劝你酒,让你喝的不省人事才好。

晕乎乎的走着,忽然一片漆黑,我差点倒地,结果又被扶好了,原来拐角处忽然出现了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年男人,让我撞了。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那个人比我清醒,我整了整自己说了声没关系就摆摆手走了。当我出来时,我发现那个人还没走,低着头吸着烟,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那个人,他走到我面前,邀我喝一杯去。我脑袋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这就是都市吗?我拒绝了。只要是女人,桃花运总是有几个,让不让它发生就是另一码事了。

回到包房,他们男男女女还在唱着,已经有家庭的人和单身的人还在暧昧的交谈着,我不知哪来的厌恶感,顿时有一种爆发的欲望,我还是忍住了,向最要好的同事,道了一声别,便匆匆的离开了。

回到家里,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我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当略微冰凉的水流一点点的润湿我每一个发梢时,我抬头,鼻子里一种酸酸的感觉。我总是喜欢,关掉灯,一个人枕着胳膊去遥想。我一个人从北方来到南方,一个人,一个姑娘。不知道有没有听到这样的一句话,穷人家的姑娘总有一点不服输却时时刻刻不得提醒着自己,想有一个家,做的还差得很远。

版权: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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