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恋皇朝之出逃的郡主谁的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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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相遇(一)
在一片苍茫的大漠中,狂风骤起,飞沙四溅,碧蓝的天空中无半点尘埃,茫茫大漠迷乱了遥远的天际,一个瘦削的身影缓缓前行,单薄瘦弱的双肩不停的颤抖着,那飞扬的散沙迷蒙了那人的双眼。
太阳无情的射过来一缕阳光,那热度能灼伤了天使的翅膀。我抬起头,迎着刺目的阳光,脑海中只剩空白的颜色,眼中再没有了焦距。
远远的,远远的,一个黑点渐渐靠近,慢慢清淅,是一只鹰,一只巨大无比的雄鹰,速度飞快地俯瞰而下。
我遥远的思绪不由得,再次想起了他们。
爹爹说,大漠上的男人是鹰,目标明确,快、准、狠。
可是爹爹不是大漠的男人,爹爹虽然也有着同样的快,准,狠。却没有这么广阔的沙漠任他飞翔, 他只生活在有着富饶的中原,如画般美丽的江南之景的国度——东丹,那个让北方大漠之人垂涎欲滴的富庶之国。
晨风哥哥说,大漠的男人是狼,墨绿色的眼睛透出慑人的光芒,他们是侵掠的象征。
我笑说,柳儿不怕,因为有晨风哥哥在,晨风哥哥会保护柳儿的。
晨风哥哥微笑,温柔的抚摸着我的长发,柳儿,记住,终有一天,人,要靠自己。
我知道,无论怎样,晨风哥哥都会保护我,但是他希望我更加能够保护自己。
就为了这句话,一向不喜欢习武弄剑的我,颤微微地拿起父亲曾用过的剑,缠着慈爱的爹爹教授我武功。
那年我12岁,晨风哥哥16岁。
雄鹰越来越近了。它一定饿了好久了,否则定不会看上我这个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干净地方,两个月没洗澡,又瘦得皮包骨的猎物的。
时间过得真快啊!半年了,我离开东丹已经半年了,最后一顿抱饭好像是距离自己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我冷笑,为什么之前没有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变得这么娇小,瘦弱。如果现在出现在东丹,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能够认得出来我就是那个举国通缉的钦犯呢!
鹰距离我只有咫尺,近得我几乎能看出它眼中对我的肉的渴望,那最原始,最真实的渴望。好吧,我就成全你,来咬我吧,来撕扯我吧,让我的肉来换回你的存活。最起码,我也算做了件善事,救了你一命。一直被爹爹,娘亲宠爱的我,从未对他人做过一点事情,也许这应该是我人生中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事了吧,自嘲的想想最后的牺牲居然是对一支鹰的肚子!
何其悲哀!
我,缓缓地闭上眼,等待着,心中默默的想,只要一下,一下下就好了,我就可以离开这个浑浊的世界。过了那奈何桥,喝了那孟婆汤,我就会忘记那些背叛了我的人,来生也就不会如此痛苦,痛苦的思念那让我心痛的人。
晨风哥哥的笑容再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温柔似水,情真意切。我对着他,挤出最后一丝笑容。
永别了,晨风哥哥,如果有来生,你不要当皇子,我不要当郡主。我们之间不要再有仇恨,我们一定要永远在一起!
执子之手,相携到老!
只是你会怎样选择呢!你是否能放弃那太子之位?
目光炯炯而倔强地看着那双充满渴望的眼睛,我没有丝毫怯懦,即使即将死去也要保持最后的尊严。
这便是活了十六年学到的基本,做为郡主,不得低头!
风轻轻的刮过我的身边,忽然间觉得,大漠的沙也不是那么可恶,最起码,它可以掩埋我死去之后那血肉模糊的身躯。
终没有想到,我会丧生在这荒芜之地。
终了解到,什么叫做客死异乡魂何归!
终于知道,绝望的尽头是失望!
晨风哥哥,我真的绝望了!既使背着对你的恨,我还是希望来生还能与你相遇!因为只有你,才能让我的生命灿烂如花!
缓缓的闭上眼睛,等待着那最后的撕扯,最终的疼痛。
耳边“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带着微风,擦过我的耳际,直直地插入鹰心脏的部位。腥臭的血溅入了我的眼中。视野中漫红一片,眼前尽是红雾,迷乱了这片苍茫的沙漠。
那支鹰的眼睛透出难以置信,在它的眼中,我分明看到了死不瞑目。那震惊地眼神让我想起,既使连动物都知道,到嘴的肥肉被别人抢走那痛苦的滋味!何况人呢?
一骑白马飞奔而来,带起滚滚沙尘。雪白色地衣袍随风飞扬,直直的长发凌乱地舞动在肩。
这个场景,是我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梦境。
忽然间,我的心安了下来,幸福的眼泪滑过眼角,反射出耀眼的阳光,直直地落入茫茫沙漠。
他,终究是放不下我的!
眼睛终于缓缓闭上,刺目的阳光也被隔离在眼帘之外。
“晨风哥哥。”我昵喃起最后一句话,半年多来,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在重见他的那一刻踏实下来。
再也无力支撑,我颓然地倒在地上。
有了他,连昏倒时嘴角都是噙着微笑的。
那骑在白马身上的男人伏身弯腰抄起我的腰,一下子把我摔在身后的马背上,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