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刺玫瑰静静开
最新章节
书友吧第1章
每个男人的心里都至少有两朵玫瑰,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沾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
这是一个女人十八年的情感成长史。十八年的时间,她从一颗青涩的嫩苗变成一株恣意绽放的玫瑰;十八年的时间,她变成了第一个男人的窗前明月光,第二个男人心头的一颗朱砂痣,第三个男人的-----
这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情感故事。一个男人因为她而高尚,一个男人因为他而堕落,一个男人因她而献身,一个男人因她而重生,一个男人因为她-----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巧合,请千万不要对号入座!
-----------题记
高二。三班的教室位于县一中里最后面的的一座三层红砖小楼的二楼,一楼是高三。窗外,能看见高大的杨树的茂密的枝杈和大而肥厚的绿叶,初秋的干净的阳光从木质的窗户里透进来,有着青草的味道。
开学的第一天,每个同学脸上都洋溢着久别重逢般的喜悦,男同学在教室里上窜下蹦地打闹,女同学或勾肩搭背,或交头接耳地说着悄悄话,或把从家里带来的特产放到课桌上和同学分享,只有为数不多的三两个女同学,用尖细的声音大声地打着招呼说笑。
李绮梦把这个学期的学费交到班长手里,终于长舒一口气,松开湿漉漉的手,走回到座位上,开始整理课桌。
同桌四惠把头凑过来,贴着她耳朵问:“作业做完了吗?”绮梦笑着摇摇头,依然低头做自己的事,四惠就又找别人去了。
四惠的爸爸是乡里的一个干部,有门路把她安排工作的,所以四惠平时都不怎么用功,把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谈恋爱上了,可惜水平有限,平时的情书都是让绮梦起草后自己再抄写一遍的,更别提作业了。
绮梦大部分的假期都用在帮妈妈干农活上了,有一些时间就是读一些小说,晚上各个村庄转着看电影,作业自然也只是敷衍敷衍而已,不过一般老师看不出来,因为她偷懒有窍门,就是各个部分都挑着做上三分之一到一半,而且步骤尽量简单,所幸成绩还不错,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以绮梦一直很奇怪,妈妈老说她小时候特别犟,说她一两岁的时候和别的小朋友打架,因为身体弱,明明打不过人家,可是从来不会善罢甘休;说她五六岁的时候为了保护弟弟,和一个比她高大的多的男孩子摆出了拼命的架势,几个大人怎么也劝不住;说她-------
可是绮梦现在一点也看不出自己犟在哪里。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十名左右,自己也从来没想过,要多用用功赶上去;和同学相处,从来都是听多说少,一般都是迁就着别人,所以很多同学不明白的问题都喜欢问她,也喜欢把心里话说给她听。比方说她后面的那个同学玉玲,全班没有一个人愿意和她交朋友,她呢,也看全班哪个同学都不顺眼,只有和绮梦说起话来没完没了,当然了,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抱怨,比方说这个社会有多少不公平不合理等等,绮梦笑着听着,偶尔点一下头。
不过绮梦自己知道,她喜欢自己的事自己拿主意,比方说当年考初中的时候,她只有十一岁,可全村就她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到了离家几十里的这个县一中来,当时她还不会骑自行车,每回家一次都要一步步走回去,妈妈不放心,连哄带吓,可怎么也没说服了她;比方说她的名字,原来叫春玲,自己谁也没商量,到学校找到老师就把名字给改成了绮梦。
只是这次的学费,她体验到了自己的一点“犟”。本来一放假就给爸爸妈妈说了学费的事,可是爸爸不知怎么就又把学费拿出去花了,临来的时候妈妈手里就没钱了,爸爸又没在家,妈妈借了小半个村庄没借着,只好流着泪劝她先回学校,等爸爸回来给她送去。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说没有学费,她就不上学了。
她心里清楚,家里父亲嗜酒,做了几次生意又赔了本,村里人躲着都来不及,哪会借给妈妈钱呢,可是她爱面子,实在是不好意思对老师说,我家里没钱,交不上学费。
后来妈妈在门里哭,她在门外哭,到了晚上的时候,爸爸回来,转了半夜把学费借齐,她第二天四点多钟就起床了,顶着青白的月光骑着自行车往学校赶,到七点半的时候才赶到学校。
也幸亏那时治安还好,不过到半路的时候绮梦还是有点害怕,尤其是路过一片坟地的时候,听着风吹过青纱帐的哗啦哗啦响,总是觉得后面好像有一个人跟着似的,吓得她把车子蹬的飞快,耳边风声呼呼作响。
多少年以后绮梦想起来,还有点后怕。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可是有时候依然管不住自己,总是喜欢把大部分的课余时间放在读各种各样的杂书上,而不愿意多做一些习题,尤其是英语,更是不愿意花力气。
所幸的是这是高二了,文理分班后,她不愿意花力气去背的那些历史地理政治之类的终于可以放下了。
因为分班,班里换了将近三分之一的同学,所以原来的同班同学就更显得亲近了,只是这男女生之间,还是不怎么说话。
排座位,交学费,交作业,打打闹闹,一上午也没正式上课就溜溜地过去了,绮梦依然和四惠、前桌的兰芝去食堂吃饭,后来玉玲也追上来,绮梦就后撤了一点,四惠兰芝在前,她和玉玲并肩向食堂走。
踏着阳光斑驳的红砖铺成的小道,听着墨绿色杨树叶子哗啦啦的声音,到食堂打了饭,然后再沿着另一条道回到宿舍,绮梦一边听着同学叽叽喳喳地说着假期的见闻和小女孩的玩笑,一边慢悠悠地吃完饭,又用热水把剩下的菜汤冲开了喝下去,就开始收拾自己的床铺。
绮梦每个月的生活费不会超过二十元,可是她依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实在是太好了,和家里比。因为在家里的时候,由于爸爸基本不下地,弟弟又小,只靠妈妈和自己,有时候累的极了,连饭都懒得做,自然,即便是做,也不舍得每顿都炒菜的。
当然了,比她初中时也好多了。那时候每次她要从家里带一个星期的干粮和没有多少油星的咸菜到学校,放在学校食堂里的蒸笼上热热吃。而且整整三年的时间,每次周日的下午,妈妈在地里忙活,绮梦都是自己在家和面,把馒头蒸熟了,然后背着装满馒头的布包一步一步走到学校。
她还记得,十一岁的自己,第一次蒸馒头时把手烫了一个包。
所以现在在食堂买现成的馒头,还有一点菜,绮梦很知足。
午饭后回到教室,兰芝就把她在假期里写的诗歌和其它文章统统拿给绮梦看。
兰芝是班里的文秀才,文章华丽细腻,这是绮梦最佩服的,不像自己,写起文章来干巴巴的,一二三四五,条理倒是清楚,可是总觉得少了缠绵悱恻的意味。
按说兰芝应该分在文科班的,可是她说她的初中班主任告诉她,如果读文科的话,大学毕业以后不好找工作,所以兰芝就选了理科。
绮梦有时候很羡慕,兰芝能碰上那么好的一个老师,都毕业一年多了还那么关心她,有时竟然到学校来看她。
绮梦读小说的时候经常是一目十行,只捡故事情节看,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都扫一眼就过了,因为她太想早点知道结果了,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她就从后向前看。这也是她的作文只有骨骼没有血肉的原因,但是对好朋友的文章,她是要仔细研读的,因为兰芝会和她讨论。
正读的入迷,左胳膊肘被轻轻碰了一下,抬头就看见化学老师进来了,绮梦急忙用右胳膊肘碰了碰四惠,因为她不用看也知道,四惠肯定在读她的情书了。
四惠的男朋友是她初中的同学,四惠给绮梦看过他的照片,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只是四惠家里坚决反对早恋,见那个男孩在乡里上高中,就托人硬把四惠插到这个县一中的班里。可是四惠的成绩实在差的太远,所以她也就放弃了学习,最大的乐趣就是读男朋友的情书,不但自己读,还要读给绮梦听。幸好这个男朋友也是勤快,每星期必定有一封信来,而且一写就是五六页。
绮梦心里一直有两个想法,一是他的抬头总是称呼“姐”,一点也不像恋人的样子,二是他的情书实在是太流水账了,可是看四惠痴迷的样子,绮梦也就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了。
感觉四惠把情书收起来,绮梦才转头对左边的同学笑笑表示感谢,可是一回头才想起来左边的同学换了,急忙把笑容缩短了一半。
因为原来的女同学换成了男同学,而且是刘云鹏。
刘云鹏是班里的团高官,也是家在县城的为数不多的同学之一,所以家庭条件不错,衣服也很时髦,再加上他人长得帅气,浓眉大眼,尤其是眼睫毛,竟然比女人的还要长还要密,高挺的鼻梁,柔和的嘴唇上面一层细密的绒毛,简直是标准的奶油小生,而且学习又好,一直保持在前十名,人又热情大方,所以很得女同学芳心。虽然这个县城比较保守,没有几个女同学敢主动写情书表白,但是他的每一举每一动,都会吸引不少女同学痴迷的眼光。
绮梦不想让他误会,她也是这些春心思动的女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