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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 4评论第1章 种子
我叫简颜,那年我十八,也是那年,和普通人一样,我输给了高考,输给了这个应试教育下的残酷不堪,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次的失败会给我带来什么不一样,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不爱学习的大大咧咧的女孩。上大学,是我过去不曾想过的画面,也是我现在来不及努力的现状,更是我看不到希望的未来,唯一想过的是:他们呢?那些和我一样的花季少男少女们呢?是否也和我一样?而现在,我大三。
当普通二专的通知书如夜晚听不见的雨轻轻到来时,我是安之若素的,正如第二天早晨我或许不知道夜里雨曾来过一样,因为我没有一次甚至半刻的想过三年的高中我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我甚至记不起我当初怎么上的高中,或许,一切都发生得那样的自然,直至爸爸叫我上楼去,用沉静而又焦急的眼神望着我并问道我准备如何打算的时候,我才小心翼翼的发现,似乎还有一个结果等着我去决定,沉默了大概半分钟后,我还是没有出声,我想我一定再不知不觉中养成了思维定格的习惯,每当来不及作答或者没法作答时,我总是沉默的,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还是爸爸先开了口,用他那一直很有威严却又不让人害怕的口吻说着:“先好好想想过去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等开学了去补习”。我不知道说完这句话后爸爸是以怎样的心情和怎样的步伐移出客厅的,因为我来不及接收,更来不及反映。
假期就这样很寻常的快要结束了,没有忙碌,没有变化,无论是开着的花还是游离着的阳光。离所谓的开学还有十来天的时候,我高中的同桌温莎莎来看了我,告诉了我她也没考上,我其实早知道了这个事实,大概是忘了去关心她吧。她约我一起去名扬市天中补习,因为我们平时在学校里就整天腻在一起,所以也就觉得一起去天中补习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约好三天后走,吃过饭后我送她出门,因为她总说要回去,不能让她奶奶自己在家里待着,她爸妈也没怎么陪伴奶奶,所以我照惯例的没有留她。可就在第二天,我把要和莎莎去天中补习的事告诉爸爸时,他很生气,用极少有的严肃说着:“怎么到现在你还是想要一帮的聚在一起玩呢”。大概是从小被他宠着,我竟然不知道他对我交友的行为如此的不满,他继续说着:“不让去天中,必须去向阳”。当时我不知道他是要给我最好的条件去学习,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向阳在当时是本省最好的理科补习学校,在名扬市,可惜他现在也不知道,原来我是文科生,还有个更好的文科补习班更适合我,我猜他当初要是知道的话一定又会要求我必须去那里,因为他总是想给我最好的一切。很显然的,他的严肃吓着我了,以至于第二天一大早的我就被送上了去名扬的车,他本来说了坚决要亲自送我去,可应征了我妈总说的那句话:“有其父必有其女”。我坚持要自己去,作为去向阳补习的条件,他答应了我。当车缓缓离开的时候,我是害怕的,我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在当时名扬离我家有着十个小时的车程,而我家里姐妹多,我不想因为我而让家里的顶梁柱暂时离开家,我更知道,爸爸总是会犯头痛病,这是家里除了我以外没人能理解的一种痛,因为我刚好的被遗传了,可我从来就不会去埋怨他,反而觉得和他有着一样的遗传病是幸福的,似乎以为这样的病更加证明着我们是父女,我们有着更多的共同点,为此,他也更加的疼我。
忘记了我是怎么一个人到达学校的,也或许是不愿意去记起。今天,是来到学校的第二天,像一切好的预兆一样,刚好的赶上了学校报名的时间,而对于这里,除了昨晚一起住过的宿舍有一女孩和我同县以外,其他别无所知,带着任务一样的心情我报了名,老师告诉我明天到教室正式上课。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因为在繁忙而急需的购物中我食不知味,睡不明夜,只知道早上醒来,我就要正式的上课了。
开学第一天,我穿着白色的休闲圆领上衣,淡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就两手空空的来到了教室,因为我没有书,早在高考完的第一时间,我就把所有的书送同寝室的同学卖了,我那时不知道我会再一次的需要它们,看看时间还早,教室人也不多,我便找了个靠角落的前排位子坐着,拿出手机给认识的人发短信叫他们帮我买书寄过来,也顺便告诉了他们我现在的状况,就这样不知不觉的,教室就坐满了人,老师也走上了讲台,毫无疑问的,在说了一堆励志的话语后开始了点名,教室人很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点到我,我就专心的听着,突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模糊的闯入了我的耳际,张未然,老师用他那陌生又高昂的声音叫着,而回答他的却是清晰有力的带有男性特有的磁性的声音,这次我彻底的听清楚了,没错,是他,张未然,一个特别的朋友,我转过去看了他一眼,用惊喜的眼光,没错,当时是惊喜的,因为很久没有了他的消息,而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遇上他,是值得欢喜的。他大概也认出了我,用那微笑着却永远让人茫然的脸看着我。我很惊讶他能这么快的在两百号人的小教室里认出了我,但仍然隐约的记得,他的笑容是让人心情愉快的。
透过参差不齐的睫毛与齐齐的刘海交错的缝隙,几缕阳光透入眼球,竟是这般凌乱,我隔着玻璃与右边冬日的午后相见,(与大多数人不同,我的心脏长得偏右)一边听着歌,莞尔一笑,不知是歌词很美还是心情愉悦,此时我似乎忘了我还在上课。我喜欢阳光,尤其是那一不留神间已落向远屋的温柔的斜阳的尾巴,像是开在泪里的微笑,向天放着晴。这十二月的天,让我想起一起堆过的雪人,无法用语言表达它的真切,却又让人百感交集。我记性不好,却又记得阳光下你的微笑,也可能我喜欢的不是阳光,而是阳光下的人,曾经在你不曾留意的广阔里,有那么一双眼睛,不大不小,刚好可以看见你,而当时我也不知道,你眼里有着这广阔以外的颜色。十八岁过去的地方,有着我们习惯了的留恋,而有一天,隔着这窗,隔着这叶,思恋被卷走,可有些痛楚,长存胸中,如同潮水,有涨有落,却不曾停息,我突然想起,那秋凉的薄暮已苍白。不经意间,耳边响起了同学对英语四级挣扎的声音,原来,下课了!不经意间,我又回到了过去,可现实是我不得不去拥挤无比的大学食堂抢饭去了,没错,是抢饭,年轻的我们有着强烈的食欲急需解决。
认识你是在高一的下学期,但在正式认识你之前,我们有见过一面,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是一次在网吧的门口,你和一个我也认识的人,是陈涛,我的高中同学,你们两人从里往外走着,而我和几个同学正往里走,大概你们两个海拔都比较引人注目,一米八和一米七七的身高对于高一时代的我们可谓是巨人,其中一个还是认识的,不得不让我注意到你们,我和他简单的打了招呼,是我先离开的,离开后
我隐约听见你问陈涛:“就是她吗?”,而当时我不知道你这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