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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契约管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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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后记
本文针对我国当前住房租赁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的视角对我国当前住房租赁法律理论进行探索性研究,并以此为起点,结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住房租赁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尝试性地提出住房租赁契约管制理论作为我国住房租赁法律体系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并得出结论:在住房租赁契约管制理论下,我国的住房租赁法律制度可以突破大陆法系传统民法中契约自由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债的相对性原理等原则和理论的束缚,建构新型的住房租赁契约管制制度。契约管制理论下我国住房租赁法律控制应当以对承租人保护为其立法宗旨、以公私结合为其法律性质特点,并形成以适住性管制、租金管制、解约管制、押金管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群租管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体系。
目录(12章)
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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