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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度一直强调法治的意义。即使在《君宪救国论》这样的适时之作中,他也如是立论:
“盖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以外之行动,人事有变,而法制不变;贤者不能逾法律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为恶,国家有此一定之法制以为之主体,则政府永远有善政而无恶政,病民者日见其少,利民者日见其多,国中一切事业,皆得自然发达,逐年递进,循此以至于无穷,欲国之不富不强,乌可得乎?”
据说梁启超读到这一段,“深叹其于立宪精义,能一语道破。惟吾欲问杨氏所长之筹安会,为法律内之行动耶?抑法律外之行动耶?杨氏贤者也,或能自信非逾法律以为恶,然得毋已逾法律以为善耶?呜呼!以昌言君宪之人,而行动若此,其所谓君宪者,从可想耳,而君宪之前途,亦从可想耳。”(见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为法律内之行动耶?抑法律外之行动耶?梁任公一语中的。这就是杨度的帝王术的软肋。当帝王术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即是宪政的最大敌人。杨度鼓吹君主立宪,但他是否想到,他的帝王之学的对象,即那些君主,一旦主掌至上的权柄,是否还会在乎法律,遵行宪政?袁世凯早有无视《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之前例,杨度还准备重蹈覆辙?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他之所求,便不是中国之宪政,而是一己之私利。青年的宪政梦,早被帝王术消解为一地鸡毛。这使我想起陈灨一所著《睇向斋随笔》记载的一则札记:袁世凯为参政院所选参政,共分九类,其中杨度赫然在列,但他没有被归之于“法学类”,而是“名士类”,可见时人对他的印象,以及他自己的处境——或许,被帝王术刺激得雄心勃勃的他,并不以此为尴尬。
中国宪政虽然经受百年风雨的吹打,却至今未成。其原由多多,但不可否认,那些怀揣帝王术,并企望成为帝王师——乃至黄袍加身的帝王——的野心家,正是阻碍中国走向宪政国家的最险峻的绊脚石。所以我坚持认为,杨度的悲剧,是第一代宪政人的悲剧,是整个中国的悲剧。他们远远没有认识到,做一个优秀的立法者是何等艰难,如托克维尔所言,立法者至多只能改变他驾驭之船的方向,却改变不了船舶的结构,他既不能呼风唤雨,又不能使脚下的海洋风平浪静。而一个伟大的立法者,不仅要为国家与民族建设完好的宪政制度,更要作为宪政最忠实的守护神。当然,这样的要求,对于刚刚“开眼看世界”的杨度,已经是苛责。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所处的时代,不但要呼唤富有智慧的立法者,更要注意到,人民,惟有人民,才能为万世立法,他们不仅控制着宪政航船的方向,更能改造它的结构,甚至能重新制造一首体质更为坚实而宽旷的新船。正是基于对这一真理的激赏与向往,这篇评论杨度的文章将以美国大法官伦尼德·汉德的一段名言作为结语,尽管有些不伦不类——汉德十分反感受柏拉图式的监护人(这比帝王师更胜一筹,直接高升为“哲人王”)的统治,而憧憬于一个人人都具有“公民创制权”(瓦茨拉夫·哈维尔语)的社会:
在那里,至少从理论上说,我对公共论题的趋势拥有部分的了解。当然我知道,要相信我的选票真能决定什么,这只是幻想;但是当我参加民主投票,觉得我们都在从事着一种共同的事业,对此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如果你反驳我,说即使羊群中的羊也许会具有同样的感觉;那我的回答会想圣·弗朗西斯一样:“我的兄弟啊,我愿当那头羊。”
注释
①关于征引的文献,这里做一综合说明。或许有人认为,如小说、诗歌之类的文体,原本不该当成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对此我则有所保留。其一,我不是讲求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史家,公正与真实之于我,并不构成硬性的学术规范;我所尝试的是追求时代之真理,探究转型中国宪政建设之道途,因此倒可以宪政人或哲人自命。其二、对汗牛充栋的近现代中国历史文献,我始终抱有一丝疑虑,众所周知,历史为后人所书写,从孔子做《春秋》,就存在注重曲折隐晦、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由此可见历史书写语境的恶劣——现代中国并不比古代中国好到哪里去,所以,我们见到的史料,到底有哪些为真,哪些为假呢?譬如说清史,作为正史的《清史稿》,与时人遗留的野史笔记,到底哪个更受欢迎呢?据我浅薄的阅读经历,却是后者。这样举证,并非要为自己的疏懒与肤浅开脱,相反,对具体史实的选取与论定,我会更加谨慎,而以此文为例,自信不会有过大的偏差。每一处据不太可靠的史料推导得出的结论,我将尽量予以说明,希望不至误导读者。
②这是晚清时代的一大政治笑话,被后人称之为“梁头康尾案”。1903年,清政府新开“经济特科”考试,共计186人应考。从日本留学归来的杨度高中一等第二名,是为“榜眼”,广东三水人梁士诒为状元。但当时的军机大臣瞿鸿禨上奏慈禧太后道,梁士诒与梁启超同姓,为康有为(字祖诒)同名,是为梁头康尾,且同为广东人,其人品可知。而杨度与谭嗣同、唐才常同乡,有新党之嫌。慈禧后半生最恨康梁,因此下旨重新开考,并要求追查梁士诒与杨度是否为康梁余党。结果,杨度的榜眼梦仅维持八日,就被通缉在案,他只好丢掉尚且温热的功名,远遁日本避难。但正是此一事件造成他在日本留学界的名声大噪。1905年9月,中国留学生会改选,他以740票当选为总会干事长。
③杨度一直以铁血宰相俾斯麦自许。如1916年4月10日,他递交给袁世凯的请求辞去参政院参政一职的辞呈——当时洪宪王朝已经江河日下,日暮途穷:“世情翻复,等于瀚海之波;此身分明,总似中天之月。以毕士麦之霸才,治墨西哥之乱国,即令有心救世,终于无力回天。流言恐惧,窃自比于周公;归志浩然,颇同情于孟子。”
④筹安会建立未久,曾于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聚会。胡瑛在会上说:外间皆呼我等为走狗,究竟是不是走狗?杨度曰:怕人骂者是乡愿,岂能任天下事哉。我等倡助帝制,实行救国,自问之不愆,何恤乎人言。即以“走狗”二字论,我狗也不狗,走也不走的。孙毓筠曰:我不然,意志既定,生死以之,我狗也要狗,走也要走的。严复曰:我折衷其说,狗也不狗,走也要走的。胡瑛曰:然则我当狗也要狗,走也要走。第二天,“走狗”言志,传遍津、京。遂有天津《广智报》的漫画“走狗图”之讥讽。
⑤再如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今之论者则曰:‘与其共和而专制,孰若君主而立宪。’夫立宪与非立宪,则政体之名词也;共和与非共和,则国体之名词也。吾侪平昔持论,只问政体,不问国体,故以为政体诚能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不可也;政体而非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可也。国体与政体,本截然相蒙,谓欲变更政体,而必须以变更国体为手段,天下宁有此理论!果尔则并世诸立宪国,其国体之纷更,恐将无已矣!而前此论者,谓君主决不能立宪,惟共和始能立宪(吾前此与革命党论战时,彼党持论如此)。今兹论者,又谓共和决不能立宪,惟君主始能立宪,吾诚不知其据何种理论以自完其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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