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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汉语出版物中最常见的100个别字,近被创刊10年的《咬文嚼字》杂志提溜出来了。好个“语林啄木鸟”,果然嘴尖舌快,有专家评议,这叨出来的100条“害虫”,要是它们不再惑乱天下,则现在出版物上的别字总量就将减少一半以上。
“啄木鸟”捕捉“害虫”有功,这是毋庸赘言的,认真看了正误表的人如果认真核对自己大脑硬盘里面的相应库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相信以后我国出版物上的别字确会大大地减少;但是,问题或许有另外的简易的解决之道,为何不大赦大家最容易用错的100个别字,将它们统统“招安”,让大家放胆使用呢?
假设,当初人们管爹叫妈,管妈叫爹,那么到了现在,我们有改变这种习惯叫法的必要吗?我看没有,一点也没有。同样道理,既然不管汉字专家怎么严正指出,大家就是屡错不改,屡改屡犯,则错的是否就不再是大家,而是专家?无可否认,文字确实有它的规定性,不宜胡来,可是同时也不可否认,文字也确实有它的变易性,大家都接受了,错的也就无所谓错,反而变成对的,这是一直贯穿整个语言文字发展史的铁律,对此铁律,我们应该予以充分尊重。
当前,和发达国家的人比较起来,我们中国人还很贫穷和落后,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方面,都是如此。所以按理说我们中国人应该很忙,应该忙于奋起直追那些先进、文明于我们的各国人,须知我们还远远未达到有钱有闲的程度,则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区区一两百个别字而空耗无数眼力、精神、时间,实在是整个民族的毫无必要的犯傻!为何说这是一种整个民族的犯傻呢,因为,相当多的别字并不太影响表达,而我们衡量一个汉字使用得是否合法,要看那个汉字是否实现了使用者预期的表达功能,倘若实现了表达功能,则应该视为不辱使命,视为合法。
试以“啄木鸟”叨出的第2条“害虫”是“败”来说吧,人们常将“甘拜下风”误为“甘败下风”。其实这也是不难理解的,甘败,就是心甘情愿地败了、承认失败,自然而然地处于下风。这和“甘拜下风”的意思还是比较接近的,至少作为一个“独立”的词条,“甘败下风”是不妨成立的。如是的例子还有不少,我们不妨再举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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