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匪谍•小偷•流氓
李敖在坐牢期间,饱经了黑狱中的身心折磨,也饱阅了狱中万千怪象,在那些形形色色的囚犯身上,他看到了国民党司法的黑暗,也看到了政治与人生的荒谬。
1972年7月,李敖被关入军法处第二房时,他遇到了国民党调查局第一处处长范子文。这个特务头子在内斗中被诬为共产党,成了李敖的难友。他整天气鼓鼓的,动不动就大发牢骚,有一天,他对李敖说:“以我几十年抓共产党的经验,是不是共产党,我一闻就知道!台湾国民党整天抓共产党,其实真的共产党,国民党根本抓不到,抓到的都是假的!”这样的话出自国民党特务头子之口,李敖更加感到了那个政党的可憎和可悲。他点点头,笑着说:“你讲的对极了!对极了!”他想起了黄中国。
黄中国是一个在牢中做外役的大胖子,山东莱阳人,五十多岁了,整天提着塑胶水桶,为每个牢房送饭送水。此人生得肥胖而肚大,皮肤粗糙,面目黧黑,老实憨厚,混熟了,李敖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
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他们的牢房白天不锁,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与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是如此。
这一年的7月14日下午,李敖正在刚转入的11房休息,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哭喊由远及近,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接着11房的铁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推了进来。李敖心中一怔:“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那从山东男低音里发出的嘶喊与绝望,使李敖为之一震。
原来,抗战前夕,黄中国不愿当农民了,只身跑到青岛,去当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所以,抗战一结束,他就成了“汉奸”。1949年,他到台湾,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后因跟一些同乡人发生口角,被诬告,说他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等等,就凭着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他被关入大牢,不料想,如今竟以“匪谍罪”被判处死刑,“被褫夺公权终身”。黄中国得知后,自然要大呼冤枉、大喊救命了。
1972年8月12日,李敖为黄中国写成一份长达六千余言的《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共分14点为其喊冤。但令李敖可叹可惜的是,“警备总部军法处”把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不传证人,就草草定案;而“国防部军法局”也同样草菅人命,依样画葫芦。在这种双杀之下,黄中国终于难逃一死了。
这一年11月1日清晨5点钟,11房的牢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另一个囚犯胡炎汉吓得举臂大叫,缩成一团。这时,七八个狱警进来,直扑黄中国,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黄的声音变成一种嘶裂之声,渐渐远去。李敖披着小棉袄坐在那里,目击着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
当天晚上,几个牢友坐在一起谈起清早的事,同房的李国龙问:“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
李敖说:“当然知道。只是他们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交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
胡炎汉说:“在那样的情形下,你还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你可真狠!”
李敖冷静地说:“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从黄中国身上,李敖透视出国民党法律的荒谬。
一次放风之际,李敖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还是一名高中学生,因想组党,被抓入笼。高中生大惑不解地对李敖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李敖听了哈哈大笑。联想到黄中国,他愈发感到那个不可与言的政党的滑稽与可恶。
在军法处关押期间,李敖曾与一个小偷住在一起,小偷才19岁,浙江奉化人,因长得奇黑,李敖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
小偷刚进来时,十分好奇,对李敖老是问东问西。李敖整天忙于读书,便禁止他同自己说话,他只好坐在一边贼眼溜溜地看,每当李敖休息一下或小便一下时,他赶忙说上几句。
冬天的牢房阴凉潮湿,李敖将父亲当年在东北穿过的一件皮袍子也带了进来,聊以御寒。皮袍是猞猁皮做的,是皮货中的上品。不料,有一天,它竟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又要问李敖问题,李敖用食指挡住嘴,暗示他不准说话,他无奈,就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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